青春動滋券 16~22歲 500元 去運動看比賽

圖片說明


❓ 一、領取資格為何?
為鼓勵青年族群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,教育部體育署(以下稱本署)每年常態性發放 16 歲至 22 歲於國內現有戶籍國民每人 500 元青春動滋券。
114 年度領取資格為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,滿 16 歲至 22歲(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),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,使用期限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

二、領取方式為何?
民眾於動滋網(500.gov.tw)「民眾登記」頁面,輸入姓名、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、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等資訊,並詳閱「教育部體育署動滋網個人資料保護聲明內容」後,點選「登記」鍵,進入「多因子身分核實及認證機制」頁面,輸入健保卡 12 碼卡號,經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者,即可收取手機簡訊驗證碼。

民眾首次進入「我的青春動滋券」頁面,應輸入身分證號、出日年月日、在學相關資訊後,點選「登記驗證碼」,輸入簡訊 4 位驗證碼,即完成登記作業,並取得動態二維碼(以下簡稱 QR Code)及付款碼。 民眾如再次進入「我的青春動滋券」頁面,須輸入身分證號、密碼(手機號碼)、出生月日,即呈現 QR Code、已抵用金額、剩餘抵用額度及抵用紀錄

三、使用規則為何?
青春動滋券為電子錢包,內有 500 元額度不限抵用次數,民眾可以截圖或列印 QR Code 及付款碼,於當日臨櫃消費時出示 QR Code 或付款碼
亦可至線上平臺輸入付款碼消費使用(動態 QR Code 及付款碼限領券 1小時有效),若於其他日期消費抵用,請重新至「我的青春動滋券」輸入基本資訊,重新產生 QR Code 及付款碼。 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,禁止盜領、轉售、購買等非供本人自行使用行為,請民眾妥善保存個人資料,以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。青春動滋券抵用後不得退還、要求商家使用現金找零,亦不得另再兌換成等值之現金,若違反青春動滋券使用規範,本署將終止民眾領券抵用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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