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新北市環保局公告資源回收物7大類不可與其他回收物混合
👉廢乾淨塑膠袋 (乾淨不得含有雜質)👉包裝用發泡塑膠(保麗龍) (乾淨不得含有雜質)
👉廢玻璃容器
👉廢照明光源
👉廢乾電池
👉廢鉛蓄電池
👉易燃物(如打火機、瓦斯罐)
加註警語
❓須單獨回收,盛裝回收物之容器外觀可辨明內容物之透明或半透明材質(紙箱、紙袋)
☢️緩衝期6個月,故2024年4月1日起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
環保局提醒民眾居家大掃除時務必做好回收分類,若遇到不確定如何丟棄的物品,可至新北市環保局「回收物品易查通」網站
新北市環保局「回收物品易查通」網站 👉前往查詢